十月二十日之诏 其二

十月二十日之诏 其二朗读

百万生灵血,东朝悔祸深。易名传玉册,流涕发縢金。

载笔他年事,逋臣海外心。祖宗遗训在,覆辙莫相寻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 ...

李希圣朗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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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草欣欣造物匀,三月来来野田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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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去林泉属我,时来轩冕输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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匹马空山日易移,裹粮篝火傍崖炊。谁言野食无供帐,鸟作笙箫树作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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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瓜未亦方牵蔓,李子才青已近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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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凤池边蹲不去,饥乌台上噤无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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